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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09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簡稱疾管署)112年8月1日公布之防疫新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8日臺教社(一)字第1122403013號函辦理。

(二)疾管署為減少感染COVID-19對生活之影響,112年8月1日宣布自8月15日起(以篩檢陽性日為準),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即原提供自快篩日當日及隔日起5日內之病假,不列入全年度/全學年度病假或全勤獎金計算等措施)。

(三)若篩檢陽性人員屬輕症或無症狀者,請依衛生福利部「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辦理,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避免非必要外出,如有外出需求則請全程配戴口罩,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之場所,並請勿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之活動(如聚餐、聚會、公眾集會或其他相類似的活動)。後續如有請假需求,請依各類主管機關規定之假別辦理。另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亦由10天調整為5天。

(四)有關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之相關防疫措施,可參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或「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並仍應落實場域環境清潔及消毒,以維護相關人員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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