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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30
主旨
有關教育部函轉「制定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通過之附帶決議一案,請貴中心(校)納入規劃辦理,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22日臺教社(一)字第1132400194號函辦理。
請依旨揭附帶決議辦理下列事項:
各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之餐飲業者製備飲食時,應考量以符合環境永續與動物福利及有益於人民之健康飲食。
為推動社區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建構健康飲食支持環境,提升人民營養及健康飲食知能,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請本局各委訓學校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職前及在職訓練課程」參考方案,持續鼓勵、輔導、提供教育資源及相關規劃,以協助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之增能與建構健康支持性環境。
附件
113年1月30日桃教終字第1130007908號
臺教社(一)字第1132400194號
參考連結
承辦人姓名
曹盛泰
承辦人電話
網路電話
承辦人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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