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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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13年4月15日桃衛疾字第1130033523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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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疫情監測資料顯示,腸病毒疫情明顯高於近10年同期,腸病毒感染風險不可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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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兒童聚集之公共場所腸病毒防疫工作,以降低社區傳播風險,請本市各區衛生所配合執行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洗手設備及腸病毒防疫措施查核作業,相關時程及配合事項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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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核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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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查:即日起至113年6月5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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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查:113年6月7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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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核對象:本市各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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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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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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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台備有肥皂及擦手紙,並張貼洗手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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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擦手紙或學童自備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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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消毒:工作人員使用含氯消毒液,且能配置正確濃度定期執行場內消毒作業,並製作相關消毒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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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教宣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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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或主管)及教職員瞭解腸病毒防疫措施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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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登錄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並建立代理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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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病毒學童健康監測及通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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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疑問請洽本府衛生局莊小姐,電話:03-3340935分機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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