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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01
主旨 為保障學童安全及權益,請貴中心於113年5月31日前至桃園市私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網站,填寫「桃園市113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公共安全及行政管理專案調查」表單及上傳相關資料,請查照。
說明

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3NDrbhCP2AGKipgQ8

 一、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辦理。

 二、為加強課照中心管理,請貴中心應落實相關公共安全及行政業務,依限至課照中心網站填寫「桃園市113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公共安全及行政管理專案調查」表單並上傳相關附件,說明如下:

  1. 立案證書影本。
  2. 本期簽訂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服務契約影本1份,依據本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略以,課後照顧中心應與兒童家長,就本服務之內容、……訂定書面契約。
  3. 有效期限內之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單影本,依據本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規定:「課後照顧中心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應檢附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影本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4.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影本。
  5. 當年度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結果通知書影本(若尚未申報113年度,可檢附112年度資料),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D5類組)應於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委託公共安全檢查機構(人)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
  6. 當年度消防檢修申報封面(2024年度)影本,依據「消防法」第9條第2項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第7條規定,管理權人應填具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表,並向當地消防機關申報備查。

 三、請於113年5月31日前至桃園市私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網站(http://after-school.tyc.edu.tw/)點選公告,填寫旨揭表單並上傳相關佐證資料核辦。未能依限辦理者, 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議處。



附件 files桃教終字第113004019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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