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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03
主旨 有關本市已不符合「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公告第五項停課條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08年12月25日府衛疾字第1080307918號公告辦理。
二、 前因本市自113年第15週(113年4月7日至4月13日)起,腸病毒門急診就診人次超過流行閾值1,200人次,開始進入流行期間,並持續執行前述停課措施至今。
三、 續上,依據旨揭公告第五項規定:「全國或本市進入腸病毒流行期間之日起且全國或本市門急診就診人次連續兩週未低於流行閾值前:本市轄內之幼教保育機構及國小低年級(一、二年級),同一班級於一週內有二名以上病童時,該班級應停課(托)七日」。
四、 另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腸病毒健保門急診就診人次顯示,桃園市第3週(114年1月12日至1月18日)健保門急診就診人次為1,179人次,已低於桃園市流行閾值1,200人次,不符合旨揭公告第五項規定,請協助轉知該區內之國小、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托嬰中心取消前揭規定。
五、 請貴局督導所屬各級公私立學校暨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等,依規定落實生病不上課及相關衛教與環境清潔,以防範傳染病因交叉感染而造成疫情流行,並加強宣導做好個人衛生,落實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預防疾病散播。

 



附件 files桃衛疾字第11400070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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