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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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局114年6月6日桃教終字第1140052336號函續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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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課後照顧中心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至少18小時。」貴中心如未依法規辦理,本局得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8條規定處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得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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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18小時在職訓練課程報名簡章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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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訓對象:本市各立案私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主任、課後照顧服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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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114年7月19日至114年9月6日,共開辦10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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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元智大學(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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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與方式:自即日起網路報名,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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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網址:請貴中心協助並轉知所屬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至全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資訊網(https://afterschool.moe.gov.tw/)報名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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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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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上課將採課程簡訊通知,請詳讀並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以確認為本人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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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報名前「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培訓人員名單」,若非屬於應受訓之學員而參與課程,訓後則不予提供時數。並請務必於報名系統上登記正確手機號碼,以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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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合桃園市政府公告全面停止實體教學,則該班次改為線上上課至開放實體上課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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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事項請詳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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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請至全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資訊網/最新消息(htt/ps://afterschool.moe.gov.tw)或桃園市私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中心訊息公告(https://after-school.tyc.edu.tw)逕行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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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疑問請逕洽元智大學終身教育部張小姐,電話:03-4345454或03-4638800分機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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