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15年5月26日桃社兒字第1150047845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下稱 CRC)保障兒少表意權之精神,本局辦理兒少基礎培力課程,旨在提升兒少對自身權益之認知,邀請兒少直接參與 CRC 宣導品創作,藉由轉化法律條文為易讀繪本,達成兒少公共參與及權利落實之目標。
三、旨揭活動參與對象為設籍或實際居住本市之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採分齡規劃辦理計8場次,詳細活動資訊請參閱簡章,並請協助轉知張貼簡章於公告欄。
四、115年5月30日將辦理第一場兒童權利公約課程活動,為利活動順遂推展,惠請各單位協助優先轉知符合年齡之對象,並鼓勵踴躍報名參與。
五、檢附課程表、報名連結及繪本工作坊簡章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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